一、本院职工均不得接受病人或家属吃请,不得收受红包,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病人家属索要钱物。如有违犯,除照价赔偿或退回病人钱物外,给予当事职工10倍罚款,并将罚款全部奖励举报人。
二、为了确保医护质量和治疗效果,凡本院能够治疗的疾病,医生不得私自介绍到院外就诊(尤其是小诊所),如有违犯,请您举报,医院将对当事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,并将罚款全部奖励举报人。
三、为了保证用药质量和安全有效,看病后请您在本院药房取药。如有本院职工介绍您到别处购药或私自售药给您,请您举报:凡本院已有的检查、治疗仪器或设备,医生不得介绍病友到外字或其他任何地方做同样的检查或治疗,如有违犯,请您举报。医院将给予当事职工药品价值、检查、治疗费用5倍的罚款,并将罚款全部奖励举报人。
四、您挂号、检查住院、取药、打针、手术、换药等费用一定到收费处交款,医院任何职工均不得私自收取现金。如有违犯,请举报,医院将给予当事职工所收现金10倍罚款,并将罚款数额的50%奖励举报人。
五、若您对医院有好的建议,请您告诉我们。
六、以上各条欢迎广大患者及家属予以监督、举报。举报方式,可直接向院审计监察科或院领导举报,也可电话举报,举报电话为:6832821。
谢谢合作,祝您早日康复!